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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的简约之道”引言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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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某些另类的古文献爱好者也许会愿意花上一点时间,一头扎进20世纪20到30年代风靡一时的通俗侦探杂志故纸堆里,搞清楚这些一度流行的推理小说究竟是何时、怎样一步步从精雕细琢的尤物沦落为“下里巴人”的。做这件事的人需要有敏锐的目光和开放的头脑。通俗小说从不会奢望自己万古流芳,其中多数现在肯定已经变成了脏兮兮的棕黄色。查看这些东西的人必须有着无比开放的思想,才能透过花哨的封面、蹩脚的标题和难以忍受的广告看清这类小说真正的力量之所在:尽管已经虚假造作到了极点,但它们还是让同时代多数别的小说读起来就像是在只有老处女才愿意去的小饭馆里喝半凉不热的清汤。

我不认为这种力量完全来自于暴力,虽然在这些小说里死了太多人,而且对于他们的辞世,总是以过度的热情来描绘细节以示纪念。但这种力量也绝不来自于精妙的写作手法,谁敢尝试着这么写,就会被编辑无情地用蓝铅笔划去。力量的源泉也并非情节或人物设定上的奇思妙想,因为大部分情节都十分平庸,多数人物也都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角色。也许,这些小说之所以饱含力量,是由于读者能从中嗅到故事营造出来的恐惧的气味。人物身处的世界出了岔子,在这样一个世界里,远在原子弹发明之前,文明就已经创造出了自掘坟墓的机器,学用的时候还像初次学耍机关枪的小流氓一样傻乐呵着。利润和权力操控着法律。比暗夜还要黑的东西弥散在街道上。推理小说的主题和人物变得越来越冷酷和悲观,但是对自己试图营造的效果和营造效果使用的手法却并没有失去信心。有一小撮不同寻常的批评家彼时就意识到了这一点,除此之外你还能奢望什么呢?如果碰上一般的批评家,东西送到眼前也看不出好来,只会在其名声远扬之后跟在后面做个解说罢了。

标准的侦探小说的情感基调向来都是“凶案终将败露,正义得以伸张”。技术基础相对而言总是显得无关紧要,除非到了大结局的时候。在此之前的,或多或少都只是些垫脚石而已。只有大结局才能摆平一切。《黑色面具》[1]杂志上那些小说的技术基础则恰恰反其道而行之,总是场景大过情节,其用意在于“能造就好场景的情节便是好情节”。最理想的推理小说,就算没有结尾也叫人读得下去。我们这些试图写出这样的小说的人抱着和电影工作者同样的理念。当我初到好莱坞工作的时候,一位智慧的制片人告诉我,想把推理小说成功地改编成电影是不可能的,因为整本小说最出彩的部分在大银幕上只需要几秒钟就可以演完,这点时间只够观众伸手摘个帽子。他错了——但只是错在没选对小说。

至于硬汉派小说的情感基础,很明显,这种小说才不会相信“凶案终将败露,正义得以伸张”——除非有个人铁了心要把这件事揽在自己身上,亲历亲为,伸张正义。这类小说写的就是这样的人。他们往往不苟言笑,而且他们干的活儿——不管他们被称作警官、私人侦探或是新闻工作者——也都十分艰险。落在他们手上的活儿总是这样,俯仰皆是,至今未变。难怪关于这些人的小说总有精彩的故事元素。事情的确要发生,但是进度不应该太快,里面的角色并不需要组织关系紧密,逻辑框架也并非如此严谨刻板。但如果要追求连续性的话,这些往往就无可避免了,因为你一停下来思考就会跟不上趟。卡壳的时候,就写“一个男人从门外进来,手里举着一把枪”。这样做也许傻透了,但似乎无伤大雅。身为一名作家,如果惧怕玩过了火,就跟不敢犯错的将军一样没用。

回顾自己的小说,要是说我不曾希望它们能写得更好一点,那简直荒谬。但假如一开始写得太好,也发表不出来。倘若规则稍微松动一点,当时就有更多作品能够幸免于难。我们中有些人使尽浑身解数,想要打破规则,但是通常都会被抓个正着、打回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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