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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天王将行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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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北域,金玉郡的一条不起眼的小巷。

一个男人踏着月光来到了一家街道边的一家露天拉面店旁。

几日前刚从肮脏的地下脱出的他依然换上了一副全新的容貌,头戴银色高冠,身着血色长袍,腰间系着一条华贵的鎏金缎带。他身上的衣着都不是能在天北域简单取得的,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整来了这一套奇装异服。

那令人讶异的是,他的面容也与之前的完全不同。在地下时,他看起来只是一个邋遢的猥琐大叔,中年发福,牙齿因为常年抽烟和喝酒而变得焦黄,头发经常几个月不剪。现在他的面容阴柔清丽,即使能明显看清他眼角的皱纹,知道他的年纪已然不轻,但任谁也无法否认他的魅力。他走在人群中,便如一只最为高傲的孔雀肆无忌惮地舒展着自己的翎羽,他诞生的目的彷佛就是要让世人位置侧目,为之驻留。

他自然是当年的黄岩,如今的凤王。

关东煮的摊位上,一个已经吃了两碗的男人向他挥着手,等到凤王面无表情地坐在他身边的位置上后,他仔细端详着身边这个男人那张简直称得上完美无瑕的脸,忍不住啧啧称奇:“我就知道,当年你的死亡实在太离奇了。以你的保命能力,就算是另外两个元级的高手再加上军神打包起来杀你,你都有至少九成的把握保住性命,怎么可能被区区联邦军队的机甲编队杀死。”

“你高估我了。”凤王红唇微掀,声音音调极高,却不失雄浑之气,难辨男女,“论保命能力,禅宗的耀世如来不在我之下,你的保命手段也算是神鬼莫测,难以捉摸。而且当年,联邦的机甲编队确实差一点就杀死了我,若不是我的能力与天王之心保存意识的特性相辅相成,也许我根本无法侵占眼前这具身体,早已化作孤魂野鬼。”

“这就是天命所归,当年我将天王之心交给你,也没想到今天这等场景。怕是上天也怜惜你这等面皮,不忍让你这就这么泯于人世吧。”男人调笑道。

凤王微微蹙眉,杀意一转即逝,笑道:“你算是对我有恩,我就不计较你的冒犯了。”

“呵,那就多谢凤王的不杀之恩了?”男人将手边的啤酒一饮而尽,喊道:“老板,再来两瓶生啤。”

他打了个饱嗝,继续说道:“那个小姑娘,你打算怎么处理?”

凤王瞥了他一眼,冷笑着说道:“怎么,对自己养了几年的宠物有感情了,怕我一个不小心,就送她去见天神了不成?”

“呵呵……”高师无奈地摇了摇头,结果老板递来的生啤,说道:“这不是怕吗,还希望凤王你能高抬贵手,放过这个孩子。”

“你放心,这个孩子身上带有机械之心。能成为机械之心的宿主,她的天赋不错,我自不会轻易杀她。”凤王答道,虽说着有关生死的大事,他语气却依然平静无波,令人难以捉摸。

高师看着杯中的光华流转,倒映出凤王冷冽的眼神,不由感叹道:“在地下二十年,你之变化,确实很大。”

“难不成在你眼里,当年的我就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不成?”

“把难不成三字去掉,说话肯定一点。”

“呵。”被高师刺了一句,凤王却不见恼意,道:“二十年,我放弃了自己作为血亲王的权力,名誉,甚至力量,在肮脏不堪的地下度过这样长时间的一段人生。人生本无常,何况是死了一次,又看到了世上另一番景象的我。我又不是那些死脑筋的秃驴,当然会变。”

“能让高高在上的血亲王放弃傲气,我倒是该敬这个身体的原主人一杯,只可惜,怕是没机会了。”高师叹息道,一边仔细观察着凤王的动向,怕他又莫名其妙地暴起杀人——这种情形在他们刚认识时并不少见。

“我在地下之时,意识虽没有侵占黄岩的身体,却也能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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