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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月明千里照平沙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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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时期的苏轼见山爱山,见水爱水,若是有个风景尚好的地方,他还没有爬到那儿去,回到家里必然会惆怅数日。等他翩然而至的时候,便在山水间逍遥游玩,或采摘林间各种花朵,或捡拾已落的松果,或掬水就喝,看见的人以为他是个小神仙似的。

一个如此热爱青山绿水和风清云静的人,身上必然有一种天然的气质,一种飘逸的气质,一种神秘的气质,苏轼从小就是这样的人。这就是一种文人气,与生俱来的。

苏轼身上的异常气质确实是超乎常人的,但这仅仅是其成长的必要条件。苏轼的异常见识也来自于那份难得的勤奋和勇气。在多数人墨守成规、人云亦云时,苏轼总敢不落窠臼,大胆质疑,对前辈对老师尊重但不盲从,在学问上千锤百炼融化为自己血液里的东西。

苏轼少年求学时代正好是宋朝最贤明的仁宗庆历年间。在此期间,范仲淹主持了变法改革“庆历新政”,“庆历新政”期间出现了当朝很有名望的人物:范仲淹、韩琦、富弼、欧阳修、石介等。

石介为了赞颂这几个人,专门写了一首《庆历盛德诗》。

这首诗在当时流传甚广,也从遥远的京都汴京流传到眉山。苏轼的老师刘巨拿着传看,小小年纪的苏轼躲在一旁偷偷地看,他问刘巨,这首诗里写的这些人都是些什么人?刘巨说他没必要知道。但苏轼说“此天人也耶,则不敢知。若人耳矣,何为其不可。”刘巨于是告知。

正是这次,还处于幼年时期的苏轼第一次听到了欧阳修、范仲淹等人的大名,当下深受鼓舞。在那个老师与学生在某种程度上还不完全平等的时代,敢于质疑的苏轼身上隐藏着的天性的学习主动性和个性。

嘉佑元年(1056年),苏洵带着二十一岁(农历虚岁)的苏轼、十九岁的苏辙,自偏僻的西蜀地区,沿江东下,进京应试。

父子三人在赴京科考的路上,拜谒了益州(今成都)太守张方平,张方平很快就看到苏洵身上的真知灼见和苏东坡诗才上的熠熠生辉。在当时的宋朝,只要有名公重臣的大力推荐,朝廷就可以据此任命官职。张方平本来与文坛领袖欧阳修政见不合,但为国家荐举人才的一片热心,让他摒弃前嫌,举笔致信欧阳修。

父子三人怀揣着张方平致欧阳修的书信,穿剑阁、过秦岭,于嘉佑二年(1057年)风尘仆仆地来到汴京城。

作为文坛领袖的欧阳修,为改革当时刻意追求靡丽华美的风气,带领一帮文人学士发起一场文风运动。作为礼部主试的欧阳修决定借着科举考试,坚决摒弃雕文琢字卖弄辞藻的陋习,凡由此耽溺的学子,一律不予录取。

主考官是文坛领袖欧阳修,小试官是诗坛宿将梅尧臣。二人正锐意于诗文革新,阅卷中,苏轼清新洒脱的文风,一下子把他们震动了。

策论的题目是《刑赏忠厚之至论》,苏轼在文中写道:“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文章获得主考官欧阳修的赏识。欧阳修误认为是自己的弟子曾巩所作,本来想取第一名的,考虑很久,为了避偏袒之嫌,终于取了第二名,原先应是第二的曾巩反倒成了第一。

苏轼的春秋对义则考了第一。殿试时,他献上二十五篇进策,很得仁宗皇帝的欣赏,于是将苏轼评为翰林学士。

苏轼致书谢及第,欧阳修读后欣然致书梅饶臣:“读轼书,不觉汗出。快哉!快哉!老夫当避路,放他出一头地也。”

欧、梅二公既叹赏其文,却不知关于皋陶这几句话的出处。欧阳修问苏轼,苏轼答道:“何必知道出处!”欧阳修听后,不禁对苏轼的豪迈、敢于创新极为欣赏,而且预见了苏轼的将来:“此人可谓善读书,善用书,他日文章必独步天下。”

后来,欧阳修对苏东坡的奖掖和扶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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