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兰阅读之家

第四章 (第1/16页)

天才一秒记住【芷兰阅读之家】地址:www.zhilanyuedu.com

第四章

精神病人

三个大活人坐在铁笼子里,一言不发。他下意识地搓着手背上的疤痕,不知道那两个人到底要做什么。

人类心灵中一切罪恶作为一种倾向被包含在潜意识中。

——弗洛伊德

1

会议纪要有很多份,记载了不少当年守夜者组织内部会议的内容。这些会议纪要都是手写的,字体俊逸,和唐骏之前笔记的字体是一致的。也就是说,担任这么多次会议记录者的,正是唐骏。唐骏在记录完毕之后,并没有及时归档,而是把纪要都通过翻拍的方式保存了下来。

大部分会议纪要,是围绕着叶凤媛杀人案、杜舍杀人案和董乐杀人案这三起看起来关系不大,实则是“冤冤相报”的系列案件展开的。三起案件跨度十一年,不同年代的法治思维也是不一样的,所以每次会议,大家的发言都很踊跃,意见分歧也是很大的。

虽然当年的守夜者组织成员们几乎每个人都有发言,有的人发言态度还很激烈,但是所有的会议纪要中,都没有找到唐骏发言的痕迹。也就是说,无论当年争论有多厉害,唐骏始终保持了缄默。

如果说从这些会议纪要中可以清晰看出当年守夜者组织内部的两种意见的话,那么唐骏就是第三种——没有意见,或者有意见却放在了心里。

萧望快速浏览了一下会议纪要的主要内容,说:“其实,在那个对法治精神还存在分歧的年代,能坚持‘权力约束’确实还是挺不容易的。即便是现在,在网络上,还是有很多人内心里笃定了‘有罪推定’,在先入为主地认定了某种自认为正确的结论后,就会提出各自的‘质疑’,千方百计地寻找一些捕风捉影的线索来自证结论。这就像是当年的‘处决派’,一旦自我认定,就希望能代表‘正义’来处决‘罪恶’。”

“在那个年代,持真正意义上的‘疑罪从无’意见的,确实不容易。”

凌漠说,“不知道这些争论对于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确立‘疑罪从无’的原则是不是有一点推进作用。”

“大家对‘疑罪从无’的原则是认可的,但是对具体的‘疑罪’的概念还是不太清楚。”

萧望说。

关于杜舍杀人案,争议点主要是在精神病鉴定上。以萧闻天、朱力山为首的一部分人主张的“约束派”认为既然有资质的精神病鉴定机构做出了明确的结论,那么这就应该作为一条重要的依据来影响判决,这是保障人权的一种表现。而持“处决”意见的其他人认为,董乐做了大量的调查,尤其是最后的字条约定可以反映出杜舍并不存在精神障碍。既然“疑罪从无”,那么就应该“疑病”也“从无”。有依据证明杜舍的精神病可能是伪装的,那么就不应该认定其精神病的存在,直接予以处决。“约束派”认为,“疑罪从无”的内核精神目的是保障人权,那么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精神病是伪装的,不然“疑病”就应该按有病处理。“处决派”认为,如果这样处理,那么就不是“疑罪从无”原则了,而是“保护犯罪分子”原则。“约束派”认为,公权力必须慎用,对于存在疑点的犯罪嫌疑人,人权当然要保护。保护犯罪嫌疑人的人权,是一个社会法治进步的表现。

各持各的意见,争论点很快又从杜舍杀人案转移到了董乐杀人案。

“处决派”认为,既然主张“疑罪从无”,那么董乐杀人的案件证据也是“疑”的。整个案件的证据只有被破坏的电线上的dna。那么,假设董乐只是个看热闹的,不小心被破裂的电线戳破了手指,是不是就可以证明其无罪了?“约束派”认为,“疑罪从无”里的“疑”是指合理的怀疑,而不是狡辩。董乐存在杀人的动机,在特定的时间出现在了特定的航班上,有监控显示其携带装置零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如遇章节错误,请点击报错(无需登陆)

新书推荐

穿越综影:从下乡开始隐居幕后 无敌不死系统每秒都在升级 就决定是你了!扶她子! 女配她三辈子孤寡 女帝主天下,侍夫都想父凭子贵 御兽邪君 神三群聊: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