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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捕杀野兽,是为了野兽伤人。
人奴役牛马,烹杀牛羊,是因为这些家畜是人养育的。
可是,蝴蝶——它那么善良,那么无辜,它为了人间的美丽而传播花粉,却没有想要人对它报答。
人为什么还是偏要对它这么残忍?
兰兰咬着嘴唇,想了想,才低着头道:“我去捉它,只不过是因为它很美,很好看……”
“美”难道也是种罪恶?
为什么愈美丽的生命愈容易受到伤害?
兰兰又道:“我其实并不想伤害它。”
她叹息着道:“你虽然不想伤害它,但它已死在你手上。”
兰兰嘟起嘴,道:“但现在它还是和活着时同样美丽,我若没有去捉它,它现在也许已经死在阴沟里,也许已被吃进了蜘蛛的肚子。”
她怔住,说不出话。
她不能不承认兰兰的话也有道理。
这蝴蝶虽已死了,但它的美丽已被保存,已被人欣赏。
它的生命已有了价值。
蝴蝶如此,人也一样。
一个人是死是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生命是否已有价值?
“死有轻于鸿毛,也有重如泰山”,岂非也正是这意思?
兰兰道:“小姐,水已快凉了,你快去洗吧!晚上你不是还要出去吗?”
她点点头,轻轻地将蝴蝶又夹回书里。
填词的人虽已死了,但这些词句却已不朽,所以他的人也不朽。
他虽已死了,但却远比很多活着的人还有价值。
他死又何妨?
水并没有凉,但夜色已笼罩大地。
约会的时间已过了。
她并不着急,还是懒懒地躺在温水里。她知道约她的人一定会等。
何况,他等不等都没有关系。
虽然他很年轻,很英俊,尤其穿着那件大红斗篷的时候,更如临风玉树,足以令很多少女心醉。虽然他对她体贴入微,千依百顺,将她当作女王,甚至当作仙子,不惜用尽一切方法讨好她。
可是她对他并不在乎。
她无论对任何人都不在乎,无论对任何事都不在乎。
有时她自己想想,都觉得自己很可怕。
也许就因为她对他全不在乎,所以他才对她这样死心塌地吧!
她若真的爱上了他,嫁给了他,他也许就会变得不在乎了。
人,本就是这种如此奇怪的动物。对他们已得到的东西,总不知道多加珍惜,等到失去时,又往往要悔恨痛苦。
人,为什么总喜欢折磨自己?
她现在很少去想这种事,也许因为她对人生已看得太透彻,所以她无论对什么事都觉得很厌倦。
她还年轻,本不该对人生看得如此透彻,本不该如此厌倦。
包围着她的那些人,很多人年纪都比她大,可是他们无论对什么都觉得很有兴趣,一点点小事也会让他们笑个不停。
有时候她简直觉得他们太幼稚,太无聊。
望着清澈的水波,她忽然想到那天坐在溪水旁的那年轻人。
那眼睛里充满了忧郁和痛苦的年轻人。
他还年轻,可是他对人生却似已比她更厌倦。
为什么?
她轻轻叹了口气,喃喃道:“也许我应该让他死的。因为我并不能给他快乐……”
兰兰垂首走进来,递来了一方干净的丝巾,赔笑道:“小姐脸洗好了吧!花公子一定等得快急疯了。”
她淡淡道:“让他等,让他疯。”
兰兰眨眨眼,道:“小姐你难道一点也不喜欢他?”
她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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