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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
“什么?”
“到底想不想跟我去?”
“我没衣服穿。我是说,我就这身衣服,大概也没时间回家换,还有冲澡什么的……然后再及时赶回来。不然我是很愿意去的。”
莎文娜匆匆打量我一眼:“很好。”她还拍了拍我的膝盖。这是她第二次碰我。“我找衣服给你穿。”
“看起来很棒。”提姆给我打气,“领子太紧了一点,不过看不太出来。”
镜子里,我看到一个穿着卡其长裤、烫过的衬衫,还打了领带的家伙。我都不记得自己上次打领带是什么时候,甚至不确定自己该高兴还是怎样。旁边的提姆看起来倒是一副很乐的样子。
“她是怎么说服你的?”
“我不知道。”
提姆大笑,弯下腰系鞋带,还对我眨眨眼:“我就说莎文娜很喜欢你。”
军队里有牧师,大部分都很不错。我跟基地中的几个还挺熟的——比如泰德·杰金斯,这些人一见面就让你很信任。泰德滴酒不沾,虽然不是我们这一挂的,可是每次出现都很受大家欢迎。他结婚了,小孩也有几个,在军中已经十五年。只要是家庭问题,或是一般军旅生活的问题,他都是专家。坐下来跟他聊,他总是很专心听。当然,因为他是个军官,阶级比我们高,不能什么话都讲。有几次,排里几个弟兄大方承认自己干了什么好事,果然就有排头吃。不过话说回来,泰德就是那种样子,让人无话不说。他是个好人,也是个军牧,此外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其他原因会让人想找他倾诉。泰德话里提到上帝,就像我们讲到朋友一样自然,完全没有说教的感觉,当然也就不会让人反感。他也不会强迫大家星期天要做礼拜,通常让我们自己决定,所以礼拜的时候,他可能是对着一两个人讲道,也可能会有一百个人,全看当时的状况,或是任务的危险程度。我那一排去巴尔干半岛之前,大概就有五十个人受洗。
小时候我就受洗了,所以那一步略过,不过如我所言,我已经很久没上教堂了。很久以前我就没再跟爸一起去了,因为做不做礼拜好像也没什么差别。虽然谈不上很期待,但老实说,这次的感觉还不赖。牧师很低调,音乐还不错,感觉时间好像过得不算太慢,至少不像小时候上教堂的那种感觉。虽然没从中得到什么,但我还是很高兴自己去了,至少可以跟爸提起这件事。还有,这样跟莎文娜相处的时间又多了一点。
最后,莎文娜坐在我跟提姆中间。唱赞美诗的时候,我用眼角偷瞄她。莎文娜的歌声很轻很保留,不过没有走音,听起来很舒服,提姆则在专心地看圣经。礼拜结束以后,提姆留下来跟牧师说话;我跟莎文娜在外面的山茱萸树下等。
“老朋友吗?”我朝提姆点点头。虽然站在树下,我还是觉得很热,背上汗水开始往下流。
“不是,我想是提姆的爸爸跟他提过。昨天晚上提姆上网查了地图,才找到这个教会。”莎文娜给自己搧凉,身穿洋装的她让我想到典型的南方佳丽。
“很高兴你跟我们一起来。”
“我也是。”
“饿了没?”
“有点。”
“大屋里有东西吃,你也可以把衣服换下来还给提姆,看得出来,你又热又不舒服。”
“相信我,头盔、军靴和防弹背心是这样穿的两倍热。”
莎文娜抬头看着我:“我很喜欢听你说防弹衣的事,班上男生没几个会像你一样,这很有趣。”
“你是在取笑我吗?”
“随口说说。”莎文娜很优雅地靠着树干,“我想提姆快讲完了。”
跟随她的视线,我什么都没看出来:“你怎么知道?”
“有没有看到他两手握了起来?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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