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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劳埃德·格林菲尔德今年43岁,一头黑发,反应机敏,彬彬有礼,非常注意外表,总想给他初次碰到的人留下良好印象。他注意记别人的名字,总是注意别人,也经常赞美别人。他穿的套装质地优良,做工考究,通常搭配一件印花衬衫,上衣胸袋里插着一个丝制手帕。他纯正的中西部口音中透着一种幽默感,总是让人想起电视广告中的成功人士,一个有修养的年轻人,身处美国特色的友好气氛中,身边有一个金发碧眼的女服务员为他送上马丁尼。这就是说,吉姆·格林菲尔德的一切都是经过精心安排的。他的品位时髦,他象征着大机构向公众展示的得意之作——虽未真正到达顶峰,但却是比那些达到顶峰的人更像样的人物。格林菲尔德通过努力工作去改变他所处的环境,他对行为方式和外表的注重并没有降低他的身份,而只能表明他做了那些冷漠的、专横无礼的人所不可能做到的事。詹姆斯·格林菲尔德喜欢周围的人,也希望他们都喜欢他,而且人们确实也喜欢他。

格林菲尔德出生在克利夫兰,父亲是一个印刷工,曾经是常备军中士。他的家庭生活并不幸福美满,对他父亲来说更是如此。为了谋生,他很小就被迫做工,14岁时在《克利夫兰新闻报》(Cleveland Press)办公室打工,和朋友或亲戚住在一起,这些经历使格林菲尔德较早地具有了对新人、新地方的较强适应能力。他获得了一份哈佛大学的奖学金,靠在大学新闻社打工又挣了一些钱。1949年毕业后,他进入美国之音,在纽约和远东干过。朝鲜战争期间,他成了《时代周刊》的记者,一直干了十年,从东京到新德里,从伦敦到华盛顿来回奔波,长期的高消费造就了他优越的生活品位,认识了世界各地的人,这些人成了他多年的好友,其中一人就是《纽约时报》记者阿贝·罗森塔尔。1955年在印度,格林菲尔德结识了他。他们很快成为好朋友,后来他们还经常一起在印度旅行,从事采访任务,有一次还去了锡兰。

他们后来都被调往欧洲的分社——格林菲尔德去了伦敦,罗森塔尔去了华沙——他们及他们的妻子继续保持联系。1962年,格林菲尔德在华盛顿当了一年《时代周刊》生活部的首席外交记者后,辞职进了国务院,进了公共事务办公室。罗森塔尔来华盛顿时,便去看望格林菲尔德。如果格林菲尔德来纽约,也去看望罗森塔尔,而且通过罗森塔尔,他结识了克利夫顿·丹尼尔、阿瑟·盖尔布,还有庞奇和卡罗尔·苏兹贝格。

1965年,詹姆斯·格林菲尔德离开国务院,去洛杉矶大陆航空公司与皮埃尔·塞林杰共事,当管理者。但他很快发现,这并不是他真正想做的事。他希望回到新闻界。有一次出差去纽约,一天与罗森塔尔一起吃午饭时,罗森塔尔提到了格林菲尔德加入《纽约时报》的可能性。格林菲尔德表示有兴趣,随后罗森塔尔便与丹尼尔讨论了此事。1967年6月,格林菲尔德加入《纽约时报》,在亚瑟·盖尔布手下做城市版主任助理。盖尔布手下至少有六个助理,因此费了几天工夫才在盖尔布周围密集的舰队中、靠房间前面在银色麦克风后面找了个地方给格林菲尔德安了张办公桌,但这还是设法把几张固定好的办公桌撬出来重新安放之后才办到的。格林菲尔德本身优雅的风度使他很容易加入进来。他没有利用卑鄙手段去谋求在同仁中的位置,而是以一种随和的并令人愉快的方式和他们及其他职员交谈。几周后当他开始向他们提建议时,他能做到灵活机智。

罗森塔尔并不特别清楚格林菲尔德最适合干报社的哪个角色,但是他逐渐把格林菲尔德看作是新闻编辑部里最具想象力的下属编辑,足智多谋且与盖尔布风格迥异。盖尔布的观念很大程度上是顺应纽约的文化和社会生活,而格林菲尔德的兴趣则在全国和海外。这不仅是指他曾生活过的国家,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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