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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宗教问题 道教兴起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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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在中国,一开始是被看作道教的。

这并不奇怪。中国原本没有宗教,也没有信仰。夏和夏以前大约只有巫术。商代有上帝,却是祖宗崇拜,不是宗教信仰。商的上帝也不是God,不是造物主,而是去世的帝王。与之对应的是“下帝”,即在任的商王。

下帝和上帝,都是人。

或者说,下帝是人,上帝是鬼,是死人。

之后的周人既拜祖宗也信天命。天的主要功能是授权天子管理天下,并对不合格的统治者进行革命。这样一种既是Heaven(上苍)又是Nature(自然)的存在其实是人,因此在以后的漫长时代也被形象地称为老天爷。

这同样不是宗教,不是信仰。

事实上,中国并不可能自发地产生宗教(原因请参看本中华史第二卷《国家》、第三卷《奠基者》、第九卷《两汉两罗马》),正如我们不可能自发地产生资本主义一样。也就是说,宗教之于中华,只能是外来的异族文化。因此初入中华的佛教,也只能被理解为中国已有的东西。[1]

那么,这东西是什么?

广义和初始的道教。

实际上,就像文化本是“用文明来教化”之意,宗教在汉语中也是“宗奉某种教化”的简称。于是,但凡“以道来教化”的理论和实践,便都是广义的道教。先秦的诸子百家,后来的佛教道教,都曾被这样理解。[2]

这当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宗教(religion)。

初始的道教也不是。它一半是思想,即黄老道;一半是法术,即方仙道。道教,是黄老和方仙的杂糅。

先说黄老道。

黄老道又叫黄老之术,简单地说就是打着黄帝和老子旗号的思想和方法。把黄帝和老子联系起来是在战国,大行其道则在两汉。这时的黄老道内容庞杂,包括世界大同的社会理想,无为而治的政治理念,再加上周易哲学、神仙思想和阴阳五行,是这些思想观念的大杂烩。

这是一种思潮。

作为思潮,黄老之术在汉初受到推崇,因为当时的统治者主张清静无为与民休息。但即便如此,他们对黄老的态度也只是信奉,不是信仰。而且就连这种信奉,在独尊儒术以后也逐渐淡出。黄老道中的周易哲学和阴阳五行被儒家吸纳,剩下的就只有神仙思想。

神仙思想是中国独有的,其他民族只有神没有仙。神与仙的区别在于:神是神,仙是人;或者神是死人,仙是活人。一个人,如果生前对国家和民族有大贡献,死后便可封神,就像罗马的恺撒。如果通过修炼或服药而长生不老肉体飞升,那就是仙,比如韩湘子或吕洞宾。

很清楚,封神是国家民族的事,个人只能成仙。

成仙是道教的核心。

实现成仙愿望的方式和技术就是方术,掌握方术的则是方士。方士起源于战国燕齐一带沿海地区,共同特点是能为一般人所不能为,比如,秦皇时徐福能求仙药,汉武时栾大能通鬼神,曹操时左慈神出鬼没,总之是或有奇方或有异术,因此能行走江湖并且结交王侯。

很难说这些人当中谁是骗子谁是奇人,但可以肯定方术并不简单地等于巫术,比如神医华佗就是方士。实际上在中国古代,巫术与医术往往密不可分,所谓方术则更有可能是被巫术化和神秘化的科学技术。

比如房中术。

房中术其实就是性科学和性技术。道教认为,性生活是必需的,但应该讲究方法。因为性交的意义既不是生育也不是纵欲,而是养生。换句话说,做爱就是合气,也就是把男人的阳气和女人的阴气进行调和,以达到“采阴补阳”和“采阳补阴”的双重目的。

这就只能通过肌肤之亲和交换体液来实现,因此性生活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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