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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的朗诵:文章不经朗诵,难以牢记在心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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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中国文字,因为是单音,有一种特别优异的功能,几个字适当地连缀起来,可以获致巧妙的声韵音节的效果。单就这一点而论,西方文字,无论是讲究音量的或重音的,都不能和我们的文字比。

《诗经·关雎·序》:“吟咏性情”,疏:“动声曰吟,长言曰咏。”诗不仅供阅读,还要发出声音来吟,而且要拉长了声音来咏,这样才能陶冶性情。吟咏也就是朗诵。

诗歌朗诵有不可言传的妙趣。好多年前我到美国科罗拉多去念书,当地有一位热爱中国的老太太,招待我们几个中国学生先到她的家里落脚。晚饭过后闲坐聊天,老太太开口了:“我好久没有听到中国人念诗了,我真喜欢听那种抑扬顿挫的声调。今晚你们哪一位读一首诗给我听。”她不懂中国语文,可是她很诚恳,情不可却,大家推选我表演。我一时无奈,吟了贺知章的《回乡偶书》:“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她听了微笑摇头说:“不对,不对,这不是中国式的吟诗。”我当时就明白了,她是要我摇头晃脑,拉长了某几个字的尾音,时而“龙吟方泽,虎啸山丘”,时而“余音绕梁,不绝如缕”,总之是要靠声音的高下疾徐表达出一种意境。我于是按照我们传统的吟诗方式,并且稍微加以夸大,把这首诗再度朗诵了一遍。老太太鼓掌不已,心神领会,好像得到很大满足的样子。我问她要不要解释一下诗中的含义,她说:“没关系,解释一下也好,不过我欣赏的是其中音乐的部分。”

英文诗的朗诵,情形不同。一九二五年我在波士顿听过一次美国诗人弗罗斯特朗诵他自己的诗。入场券五元,会场可容二三百人,听众只有二三十人,多半是上了年纪的人。在冷冷清清的气氛中,弗罗斯特在台上出现了。他生于一八七四年,这时候该是五十左右,但是头上一团蓬松的头发已经斑白了。他穿着礼服,向众一鞠躬,举起他的诗集开始朗诵。他的声音是沙哑的,声调是平平的,和平常说话的腔调没有两样,时而慢吞吞的,时而较为急促,但总是不离正常的语调。他读了六七首最传诵一时的诗,包括《赤杨》《雪夜林边小驻》《补墙》等。观众也有人点名一两首要他朗诵,他也照办。历时一小时余。我想其他当代诗人,即使不同作风的如林赛德,如桑德堡,若是朗诵他们的诗篇,情形大概也差不太多。至少我知道,莎士比亚的戏剧在台上演出时,即使是诗意很浓的独白,读起来还是和平常说话一般,并不像我们的文明戏或后来初期话剧演员之怪声怪气。

以上谈的是诗的朗诵。散文也可以朗诵吗?为什么不?事实上我们的散文一直是被朗诵着的。记得小时候,老师教我们读《古文观止》,选中一篇古文之后并不立刻开讲,而是先行朗诵一遍。我的中学老师当中有两位特别长于此道,一位是徐镜澄先生,一位是陈敬侯先生,前者江北人,后者天津人,前者朗诵咬牙切齿,声震屋瓦,后者朗诵轻描淡写,如行云流水。但是两位都能朗诵出文章的韵味。我们细心聆听,在理解文章的内容之前,已经相当体会到文章的美妙。老师讲解之后,立即要我们朗诵,于是全班高唱,如鼎沸,如蛙鸣,如鸟喧,如蝉噪。下课后我们还要在自修时低声诵读若干遍,因为下次上课还要默写。

大概文章不经朗诵,难以牢记在心。像贾谊的《过秦论》,从一开端“秦孝公……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起,波澜壮阔地推论下去,直到最后“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真是痛快淋漓,大气磅礴,小时候背诵,到老不忘。而且古今之文,熟读之后,我们作文虽不必套用它的笔调,但其起承转合的章法、据辞摛藻的功夫,是永远值得我们参考的。

诗讲究平仄,到了沈约写《四声谱》的时候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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