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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沈徽明说,“不是我抠门,是他家剩下的花凑不够我想要的数字了,据说21朵代表真诚的爱,我就勉为其难,送了一小束。”
索炀站在那里,笑着看他。
“这次是多少朵?”索炀带着笑意问。
“101朵。”沈徽明说,“虽然俗气,但101朵代表你是我最爱的人。”
俗气?
是挺俗气的。
但这种俗气对于他们来说,浪漫又温情。
索炀走过去,主动圈着沈徽明的脖子接吻。
“怎么想到又送我玫瑰?”
“我就知道你不记得。”沈徽明说,“我们在一起100天了。”
100天。
三个多月。
时间好像过得很快又好像过得很慢。
两人的第一次见面好像还在眼前,但索炀已经迫不及待想跟对方到白头。
“我不太会给人准备惊喜,”沈徽明说,“在筹备的时候,突然发现我对你的了解还太少,甚至不知道你喜欢什么。”
他搂着索炀的腰:“我应该反思一下。”
他的话让索炀心里酸酸胀胀的,谁能真的对另一个人的喜好完全掌握呢?沈徽明已经足够细心了。
相比于了解多少喜好,有这份心已经实属难得。
索炀说:“我最喜欢的,你是知道的啊。”
“我知道?”沈徽明皱着眉认真地回忆。
索炀笑,抬手解他的衬衫扣子:“是你啊,笨。”
他的这句“笨”,带着点儿撒娇感觉的调侃,又像是在调情,听得沈徽明再没心思玩儿浪漫。
他的帅哥空少此时身上还穿着制服,站在那里眼带桃花地看着他。
“索炀啊……”沈徽明深呼吸,一把抓住了索炀正在解他扣子的手。
索炀抬头看他,以为他不想要。
哪知道,沈徽明攥着他的手转过去吹熄了蜡烛,突然抱起他,走进了卧室。
爱情的表达并不仅仅有□□这一种,但是□□的确是表达爱意的渠道之一。
或许是因为一个多星期没见,或许是因为一回来就被沈徽明的浪漫打动,索炀难得主动,主导着这个夜晚的一切。
包括沈徽明的衣物。
包括沈徽明的呼吸。
也包括沈徽明这个人。
他吻着对方,然后说:“谢谢你。”